东方市水务有限公司是经市人民政府2012年10月批准,为承接中央、省财政和东方市配套资金投入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主管网形成的资产,明确我市污水处理厂职责、产权关系和权益分配载体,由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省水利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现股东变更为海南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发起组建的国有合资公司。公司于2012年11月6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17441万元,致力于东方市城市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污泥开发利用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公司下辖综合事务部、财务资产部、污水处理厂,员工20名。
东方市水务有限公司是经市人民政府2012年10月批准,为承接中央、省财政和东方市配套资金投入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主管网形成的资产,明确我市污水处理厂职责、产权关系和权益分配载体,由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省水利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现股东变更为海南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发起组建的国有合资公司。公司于2012年11月6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17441万元,致力于东方市城市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污泥开发利用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公司下辖综合事务部、财务资产部、污水处理厂,员工20名。
目前,公司业务主要为运营管理东方市污水处理厂,总规模2.5万吨/天。东方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项目业主为东方市水务有限公司,工程投资估算约2.08亿元,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建设内容包括工业园区至东方市污水处理厂污水输送主管道约3000米、现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增加工业污水处理2.5万吨/日的处理规模,项目建成后,处理能力达到5.0万吨/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