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鹏源水环境治理科技有限公司业务需求,需聘请施工单位负责劳务服务项目,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范围
负责临时设施、泵站基坑支护、泵站结构等劳务服务,不含钢筋、混凝土、碎石、建筑渣土、砌体、中粗砂等材料。(具体以现场施工图纸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具体以采购文件为准)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相应营业范围。
证明材料: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信誉要求
凡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证明材料:需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确保相关复印件、扫描件、网上截图的质量,保证投标文件各项内容清晰可见。因内容模糊、无法辨认导致投标被否决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证件或证书必须是真实且在有效期内,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五)纸质版投标文件,除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私章)盖公章的地方,以及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外,无需逐页签字(或盖私章)盖公章;纸质版投标书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正副本应在封面及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注:不能满足以上采购资格要求的投标文件无效,视同废标(即无效投标)。
三、采购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为6,787,433.00元,具体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2025年12月4日8时00分至2025年12月9日17时00分,招标人可致电我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及投标报价文件格式。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0日17时00分,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二)投标文件递交要求: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完整密封,可采用现场书面递交或邮寄递交方式。其中,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我公司实际签收时间为准,因邮寄延误导致逾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递交地点为: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274号海南鹏源水环境治理科技有限公司。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海南省水利水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hnwatergroup.cn/)、海南省水利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hainanhksd.com/)发布。
七、评标方法
我公司将对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收到的合格报价文件进行内部议标评定,按照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确定中标单位。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南鹏源水环境治理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274号海南鹏源水环境治理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65710063,18208942215
监督投诉电话:65711557,13876329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