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黎族自治县水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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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mo6402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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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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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黎族自治县水务有限公司是根据《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立县污水处理法人公司的批复》白府〔2011〕71号文的指示,由海南省水利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和白沙黎族自治县水务局按《公司法》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6月23日经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于2013年11月21日正式挂牌运营。
白沙黎族自治县水务有限公司是根据《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立县污水处理法人公司的批复》白府〔2011〕71号文的指示,由海南省水利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和白沙黎族自治县水务局按《公司法》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6月23日经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于2013年11月21日正式挂牌运营。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143万元人民币。海南省水利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额为3394万元,出资比例为65.99%;白沙黎族自治县水务局出资额为1749万元,出资比例为34.01%。
公司经营范围为: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城乡供水、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及污泥开发等。
根据实际业务规模,结合与白沙黎族自治县政府签署的《特许经营协议》。公司对白沙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工作监管,并正式在2016年1月1日对白沙县污水处理厂进行接收管理,公司的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情况为:设立三个部门,综合事务部、财务资产部、污水处理厂。人员编制共22人,其中:董事长兼总经理1人(兼职)、综合事务部2人、财务资产部2人、污水处理厂17人。
一、公司各个部门的工作职责分配如下:
1、综合事务部:负责处理公司日常行政工作;负责公司人事、劳资、文秘、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后勤、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企业文化建设等工作;做好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任务。
2、财务资产部:负责公司编制、实施和监控财务计划,保证资金合理使用和平衡,确保公司经营正常进行;负责协调财政、税务、银行等部门关系,办理相关业务;负责组织公司会计核算,确保会计记录所提供财务信息真实、完整。
3、污水处理厂:负责运营污水处理厂,按有关约定配备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运行操作管理人员;按有关约定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和具体生产运行操作规程,编制设备设施运营管理和维护手册;维护、维修设备设施使其运营保持良好状态,建立、完善污水处理设备设施技术档案资料;做好污水处理厂运营工作,保证出水水质全部达标排放。
二、业务发展情况
公司于2017年6月1日正式接管白沙污水1#、2#泵站的运营管理工作。
三、公司组织机构图
